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相关规定,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通过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承德市2024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统计表.docx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