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承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综合〔2023〕17号),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承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暨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承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承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