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鹰手营子矿区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示
各相关排污单位:
为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22〕3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冀环排污权〔2024〕6号)等有关规定,在各排污单位确认排污权动态更新数据基础上,我分局核算了辖区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正式来函或邮件反馈。
联系人:王新
联系电话:0314-5019031
电子邮箱:yzqhbfj@sina.com
营子区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费.xls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