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期盼为出发点,全力以赴建生态、治污染、保环境、促发展,在“生态文明创建、环境质量改善、区域协同共治、生态价值转化”四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全国2023年度生态环境领域激励表扬城市。
生态文明创建取得显著成效。我市聚焦“三区两城”绿色发展定位,编制实施《承德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规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高位推动,全面实施“环境质量、生态建设、生态经营、人居环境、环境安全、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七大提升工程,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2023年我市成功获评全省首个地市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累计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9个,占全省总数的50%,其中两个县实现“双命名”、占全省2/3。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京津冀领先。出台《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聚焦减煤、治企、控车、抑尘,压茬推进春季扬尘、夏季臭氧、秋冬季颗粒物治理攻坚行动,建立24小时指挥调度机制,完成重点治理工程50项,全面启动13家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创建“样板工地”116个、“样板道路”224条。市区PM2.5年均浓度连续3年实现下降,今年1—7月平均浓度2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改善率居全省第一。出台省内首部流域立法《承德市滦河潮河保护条例》,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创新建立“一断面一策”和季节性差异化保水措施,实施“800里滦河水质保护”“潮河200里净水廊道”及辽河水环境治理工程52项,完成主要河流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完成428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启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创建省级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60个,“小三园+”农村灰水资源化利用获批国家级试点。
区域协同共治迈入快车道。潮河流域,与北京市密云区、怀柔区、延庆区和张家口市等相邻区市签订了联建联防联治协议。滦河流域,与天津市签订了《生态环保对口帮扶合作框架协议(2023-2027年)》。辽河流域,与内蒙古赤峰市签订了《辽河上游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合作协议》。同时,与怀柔区、张家口市签订了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与北京市密云区、平谷区、怀柔区、天津市蓟州区签订了《跨界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协同处置合作要点》,联合开展“京津冀执法一体化合作工作机制”试点,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监测、应急演练,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自2016年以来,先后签订了3轮引滦入津流域横向补偿协议、2轮潮白河流域横向补偿协议。先后实施了潘家口水库网箱养鱼取缔、太平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农业面源治理等项目257个。2023年,入北京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Ⅰ类,入天津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
生态价值转化取得新突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覆盖全市域,“十四五”以来,累计获得补偿资金32.29亿元。获得新一轮引滦入津和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金11.85亿元。积极争取生态环境奖补资金,到位省级大气、水奖励资金5578万元。在全省率先制定森林、草原、景区、湿地降碳产品方法学,核证备案降碳产品500余万吨,居全省首位,累计交易金额6099万元,占全省83%。在省内率先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降碳产品价值实现衔接机制,累计完成自愿购买案例20例,已推广至石家庄、雄安等市外区域,首起毁林修复+降碳产品认购案例获中国法学会2023年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案例一等奖。塞罕坝生态开发集团与宝武钢铁、华宝证券等签订合作协议,首期两年将购买CCER碳汇50万吨、预计收益3500万元,后续15年每年购买不低于30万吨;与中国船级社成功签约,参与CCER碳汇开发项目,为争列第二批CCER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做好准备。在全省率先启动地市级排污权市场化交易,累计完成交易111笔,交易金额3467万元。创新碳配额质押贷、排污权抵押贷等金融产品,发放省内首笔碳配额质押贷款,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先后为企业授信7亿元。
来源 | 承德日报
编辑 | 高兴野 审核丨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