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回头看项目》采购公示
来源: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07-24 15:06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回头看项目

2.预算金额:35万元人民币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基本情况:按照《承德市委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承发〔2019〕9号)的有关要求,对2023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对往年资金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评价资金管理、使用和目标成效。

5.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联系人:张成波

联系电话:0314-2297059

通讯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1907室

二、采购需求

2023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对往年资金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评价资金管理、使用和目标成效出具评价报告。

三、相关要求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2023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回头看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承环办发〕36号)文件要求进行采购。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为采购公示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不予受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北京时间 17:00止

3.招选文件领取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1907室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