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2024年重型柴油车监督性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示
来源: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05-31 16:39浏览次数:

 


 

一、项目说明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44号要求,加强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工作,确保上路行驶重型柴油车达标排放坚决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特向社会采购承德市重型柴油车监督性检测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承德市2024年重型柴油车监督性检测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7万元人民币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基本情况: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44号要求,加强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强化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拟实施承德市重型柴油车监督性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5.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联系人:殷允鹏

联系电话:0314-2297050,15003140886

通讯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瀚明大厦1911

三、采购需求

1.重型柴油车尾气检测设备应通过计量检定认证,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需具备在承德市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和高新区以及甲方根据工作需求临时选定的监督抽测点位,同时开展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和重点用车单位入户抽测的能力。

3.检测人员须从事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三年及以上,并能熟悉掌握重型柴油车检测的相关技术标准。

四、相关要求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承德市重型柴油车监督性检测服务项目,按照《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承环办〔2019〕125号)文件要求进行采购。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不予受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公示时间:2024531-202465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65北京时间: 17:00止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瀚明大厦1911室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