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听证。
电话:0314-6988801
传真:0314-6988801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局
邮编:06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孟子河(南天门村至柏木塘村)水体水质提升及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 | 宽城满族自治 县 孟子岭 乡 南天门村至柏木塘段 | 宽城满族自治县孟子岭乡人民政府 | 河北五骏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河道表流人工湿地面积59378m2。其中:基底修复21036m3,沉水植物6573m2、挺水植物47881m2、浮水植物4924m2;建设生态护岸3360m;建设河滨缓冲带38491m2,建设7座小型拦水坝。 | 施工期 1、废气: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地面、车行道路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覆盖蓬布,易起尘物料采用帆布遮盖堆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弃土堆放区设置围挡;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 2、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废水:项目使用潜水泵将基坑内渗水泵入沉淀池,经沉淀澄清后用于附近绿化及泼洒降尘;施工机械停放场周围布置集水沟,冲洗废水经集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降尘。 4、固废:沉淀池底泥清掏后同弃渣运至临时堆土场干化后运至九虎岭弃土场堆存;生活垃圾同河道及河道两侧清运的垃圾一同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