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滦河段污水主管网升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来源: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7 10:52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下列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4-4041639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滦区分局   

邮 编:067000

编号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日期

公告日期

1

承双滦环审【2024】9号.pdf

双滦区滦河段污水主管网升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