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军会:加快“两区”建设 筑牢生态屏障
来源: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4 11:21浏览次数:

承德市地处河北省东北部,南邻京津,北倚蒙辽,是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环境支撑区,也是塞罕坝精神发祥地。近年来,承德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两区”建设政治责任,厚植生态底色,筑牢绿色屏障,生态文明创建、生态环境质量、环境协同共治、生态价值实现等四方面实现跨越提升,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提升支撑作用,为京津冀筑牢绿色屏障

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十周年,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承德定位于西北部生态涵养区,承担着重要的生态功能。多年来,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将为京津“涵水源、净气源、保生态安全”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协同发展率先突破。

一方面,全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环境支撑作用。十年来,承德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立市,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首要任务,精准治气、系统治水、分类治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达到京津冀前列水平。2023年,承德市区6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全部达到环境质量二级标准,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50%;承德市地表水优良断面比例100%,入京、津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

另一方面,努力加强与京津地区的协调联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聚焦作为京津重要水源地的功能定位,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系统治理,主要水系交界区生态补偿机制、联建联防联治机制实现全覆盖。在潮河流域,推动签订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补偿协议(已实施7年),与北京市密云区、怀柔区、延庆区和河北省张家口市等相邻区市签订实施联建联防联治协议,2023年入北京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Ⅰ类。在滦河流域,推动签订引滦入津流域补偿协议(已实施9年),与天津市签订实施《生态环保对口帮扶合作框架协议(2023—2027年)》,2023年入天津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在辽河流域,与内蒙古赤峰市签订实施《辽河上游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合作协议》。每年与相邻区市召开联席会议,累计开展联合执法17次,联合监测11次,应急演练4次,建立完善人员交流、吹哨报到等联动工作机制,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打造生态名片,探索生态价值转化路径

承德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生态补偿机制、降碳产品开发、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排污权市场交易、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等5个方面,积极探索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生态价值转化”实现跨越提升。

拓展生态补偿路径。承德市建立健全滦河、潮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资金40.37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覆盖全市域,每年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1亿元。

推动降碳产品转化。承德市在全省率先编制草原、景区、湿地降碳产品方法学,核证备案降碳产品490万吨,居全省首位。完成全省首笔降碳产品交易,目前,累计交易额6099万元,占全省83%。

探索CCER开发路径。推动塞罕坝生态开发集团与宝武集团、华宝证券签订《交易协议》,首期两年购买50万吨碳汇产品,收益3500万元;后续15年每年购买不低于30万吨。

活跃排污权市场交易。在全省率先启动地市级排污权市场化交易,不断优化交易审核程序,累计交易金额3100余万元。

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承德市创新碳配额质押贷、排污权抵押贷等金融产品,发放省内首笔碳配额质押贷款,累计授信达7.5亿元。

今年,承德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聚焦“生态环境巩固优化保障年”这一主题,持续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成效,优化美丽城市建设、生态价值实现、企业绿色发展、减污降碳协同四条服务发展路径,强化项目资金、监测监控、监管执法、问题整改、铁军建设五项工作保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 | 中国环境报

编辑 | 张童鑫

审核丨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