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听证。
电话:0314-6988801
传真:0314-6988801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局
邮编:06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核兴宽城200MW风电项目 | 宽城县龙须门镇、苇子沟乡、板城镇、大字沟乡、亮甲台镇 | 核兴(宽城满族自治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俊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3.9125公顷,规划装机容量200MW,拟安装 32 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本期预留调相机安装位置。
| 施工期 1、废气: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覆盖蓬布,易起尘物料采用帆布遮盖堆存;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 2、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废水: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4、固废:土石方用于项目回填,余方暂存于项目设置的14座弃渣场内,待后期根据其他项目需求,对余方进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统一处理;施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运营期 1、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运营期饮食油烟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同时去除效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应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道路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排放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设备内的污泥委托附近农户清掏用作农家肥;废铅蓄电池由生产厂家更换后运走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更换时直接由有资质处置单位运走;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 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