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 | 公示日期 |
1 | 兴隆县宝发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90万吨铁矿石选厂项目兴隆县宝发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90万吨铁矿石选厂项目.pdf | 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五道河村 | 兴隆县宝发矿业有限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兴隆县宝发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90万吨铁矿石选厂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 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2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