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12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4-8061976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邮编:0683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 |
1 | 丰宁满族自治县钛隆尾砂开发有限公司 固废综合利用技改工程项目丰宁钛隆尾砂开发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技改工程项目-副本.pdf | 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乡石人沟村 | 丰宁满族自治县钛隆尾砂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鑫柏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钛隆公众参与说明-副本.pdf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