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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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06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环评文件 |
1 | 核兴宽城200MW风电项目 | 宽城县龙须门镇、苇子沟乡、板城镇、大字沟乡、亮甲台镇 | 核兴(宽城满族自治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俊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