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4-5019031
通讯地址:营子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067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宝华园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营子镇喇嘛沟村承德宝华园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承德宝华园食品有限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