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承德市双滦区 200MW 光储一体化项目(二期、三期)拟审批公示
来源: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01-09 15:36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4-4041639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滦区分局 邮 编:06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河北建投承德市双滦区200MW 光储一体化项目(二期、三期)

 

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和偏桥子镇

 

承德市双滦区建融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承德晟耀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 200MW 光伏发电系统,主要建设光伏阵列区,配套建设 110kV 升压站、储能站及输电系统,项目建成后首年发电量约为31980.4万kW·h,利用小时数为1598.7h,25年的年平均发电量29826.6万 kW·h,年均利用小时 1491.0h,25 年总发电量约为 74.57 亿千瓦时。本项目总投资67947.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9万元。

 

施工期:光伏场区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沉淀池,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升压站施工时采取围挡、定期洒水等。升压站基础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光伏场区施工道路施工时定期洒水抑尘;基础开挖的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遮盖;紧挨村庄的光伏场区一侧施工时采取围挡、覆盖措施;大风天禁止作业;回填土、临时堆料在指定地点堆放,临时弃土及时回填等措施;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地面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无生产工艺废气产生;光伏组件委外采用人工手动使用抹布擦拭方式进行清理,无清洗废水;项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事故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光伏组件、磷酸铁锂电池集中贮存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0日(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