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宁县政府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迁址的公示
来源: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23-09-11 10:35浏览次数:

丰宁县人民政府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北省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调整、临时停用、设备更换管理规定(试行)》(〔2021〕-393)》的要求,申请对丰宁县政府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点位变更。按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2023年9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志  0314-229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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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