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统一安排,省厅党组第一巡察组自2023年4月27日至5月30日,对中共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中共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厅党组管理的其他县处级干部,各分局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科级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以及反映被巡察单位范围以外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巡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3年5月25日。
1.举报电话:
0314-2271071(5月4日开通)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手 机:
19503113605(只接收短信)
3.电子邮箱:
HBSSTHJTXCZ1@163.com
4.邮政邮箱:
河北省承德市0018号邮政信箱
5.联系信箱:
①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一楼大厅
②盛华大酒店一楼大厅
中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一巡察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