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承德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项目。
2.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基本情况:依据《“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对承德市固体废物管理现状进行调查梳理,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生态保护治理水平,为高质量发展“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生态环境支撑。
5.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联系人:魏铮
联系电话:0314-2297028
通讯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2009室
负责编制《承德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承环办]125号)文件要求,对承德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项目进行采购。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不予受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8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北京时间17:00止。
标书领取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2009室。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