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承德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行为,强化社会监督,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拟订了《2022年承德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公示,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承德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邮政编码:067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dhbzhk@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