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要求,现将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聚焦深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做出积极贡献。
(一)持续完善体制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整合、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到科、到人。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做到与污染防治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优化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1名科级干部专职督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单位明确具体信息员,负责推动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
(二)积极探索服务管理
1.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倡导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规范公开对生态环境、群众健康和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市场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相关环境信息,在保护企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同时助力构建企业自律、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社会监督的环境信息机制。
2.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管理。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修订出台《承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公众通过门户网站、双微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函等多种渠道积极参与监督管理,及时化解服务矛盾和环境安全隐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多维度做好信息公开
1.做好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的宣传、公开和互动作用,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土壤环境安全稳定、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等内容,在局门户网站全面公开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及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累计公开信息982条(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每日动态更新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2.做好“线上+线下”带动工作。以点带面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新媒体平台相融合,辐射带动效应显著。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环保在线”专栏,编播专题节目20余期;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60余篇,发布官方微博微信1800余条。在微信平台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转树讲促”知识答题等互动活动,参与者超2万人次,总阅读量突破10万次。线上+线下齐发力,举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全国全民骑行总动员,助力减污降碳—承德站”自行车环城骑行活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是行动者”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活动10余场次,约20万网友参与互动。通过系列活动,在做好生态环境“宣讲”的同时,切实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度。
3.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聚焦年度环境质量公告、滦潮河流域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邀请中新社、中国网、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等媒体,组织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解读。制作10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系列海报,印刷2万余张,张贴在各个社区、街道和居民区宣传栏等地点;在市中心广场大屏幕、公交站点橱窗设立环保专栏,定期展播环保宣传内容;制作展出20块《低碳生活绿建未来》《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辐射环境安全》等展板,发放宣传单5000张,环保袋1500个,多渠道多角度引导公众成为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的主人翁。
4.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帮扶工作机制,享受“直通式”咨询服务,助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深化“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主题实践活动,组建生态环境专家服务团队,包联帮扶企业362家,出动帮扶人员5430余次,提出帮扶措施354条,向企业发放《承德市工业企业环境守法服务指南》等手册500余册,帮助企业培训人员2800余人次。组织召开“转作风树形象讲担当促发展”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座谈会,与全市钢铁、电力、化工、水泥、建材等12个行业的14家重点企业开展“面对面”全流程指导,贴近企业实际需求,帮扶企业解决在法律法规、业务办理、技术及资源等方面的难题,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
(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1年度,共接到依申请公开14件,全部依法予以答复,未发生因申请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巩固强化监督保障
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主管局领导审核,重要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签后才可公开。
2.严格考评指导。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回头看”,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和干部个人全年工作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4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务公开范围、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丰富,二是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政策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提升各公开主体的主动公开、依法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划例行新闻发布工作流程,优化新闻发布形式,跟踪发布效果。通过政策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多种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做好政策解读。通过组织伴随式采访、网络互动、线上展示等途径,宣传推介好承德生态环境治理的亮点工作和成果。
3.进一步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持续加强和改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在线交流互动、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主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