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双桥区微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
2.预算金额:29.8万元人民币。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基本情况:为实现我区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环境精准管控,实时研判点位尺度污染传输。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3km范围内增设微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
5.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桥区分局
采购人联系人:杨丽欣
联系电话:0314-2189889
通讯地址:承德市双桥区翠桥路18号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桥区分局408室
负责提供4套微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桥区分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双桥区微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按照《关于我市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增设微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通知》(承气领办[2022]76号)文件要求进行采购。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不予受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1月2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5日,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17:00止。
标书领取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承德市双桥区翠桥路18号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桥区分局4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