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电话:0314-6988106
传真:0314-6988801
通讯地址: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06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环评文件 |
1 | 承德鑫旭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制品生产线节能环保与数字化改造建设项目 | 宽城满族自治县汤道河镇大梨树村 | 承德鑫旭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河北鑫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1月2日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