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7日,大气科组织了由各县(市、区)环保分局主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副局长、监察大队大队长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监管工作培训会。
张自强副局长围绕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加强环保检验机构监管的重要性;直面问题,找准症结,全面扫描环保检验机构监管的短板漏洞;举一反三、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环保检验机构监管水平等方面讲了重要意见。同时还对做好路检路查、入户调查和油气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有关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就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信息系统的操作和使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流程和内容以及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行为的现场执法、处罚工作程序进行了培训。
此次培训会对推进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强化机动车尾气源头管控,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环境监管工作,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属地监管职责等方面工作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