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环境投诉受理系统二季度网上公示
来源: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16-09-27 00:00浏览次数:

序号
反映问题
污染类别
调查处理情况
1
万和城B区底商饭管排烟
饭管排烟已持续两三年,环保局来过几次均无果,也不知他们是如何沟通的,现在依然是冒着浓烟,不知道何时才能真正有人管到实处。
大气污染
一、该底商饭店烧烤的基本情况
该底商烧烤名称:双滦区优素福清真拉面馆,并于2012年11月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编号:NO.2012059。排污许可证已经过期。法人:王素福、负责人:海占刚,该拉面馆建设位于双滦区万和城B区,主要经营范围:兰州拉面。
二、现场调查与处理情况
双滦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到承德市双滦区万和城B区底商烧烤进行现场检查,该兰州拉面馆在室外经营烧烤无环保手续,以经营兰州拉面范围外另经营炒菜,属于超范围经营,双滦区环保分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兰州拉面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拉面馆超范围经营炒菜,该拉面于2014年12月底停止营业,后又转租排污许可证过期,2015年8月20日换新的承包人拉面馆从新开业,立即下达了《环境稽查通知书》,要求并对该拉面馆进行规范,停止超范围经营。法人正申请双滦区环保分局办理排污许可证。双滦区网格化管理负责人:范亚秋。
三、回访情况
由于信访人电话无法接通,故无法进行回访。
针对这次出现的污染举报问题,我局将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并加大监察巡查力度,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网格化管理人:双塔山镇 高海军
2
承德市隆化县章吉营乡,姚吉营村砖厂,生产以来一直未建环保设施,尤其阴天和刮风天气,烟雾缭绕,可见度底,有灰尘,味道刺鼻,严重影响健康,甚至不敢让孩子在外面玩耍,请因为这么多天真可爱的孩子不受其害,恳请您能安排人员下来了解实际情况,还孩子和村民一个绿色的环境,万分感激!
大气污染
   一、基本情况
    2015年9月23日,隆化县环保局发现隆化县宝玉节能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擅自投入生产违法行为,我局于2015年10月8日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隆还罚字【2015】016号,适用法律为200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因我局对该企业作出处罚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新大气法是于2016年1月1日实施,所以我局使用2000年版大气法进行处罚。同时,经现场检查,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已按环评要求整改完成。并委托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验收监测,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6年5月24日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冀承环测字ys16-005).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数均达标。
二、回访情况
    2016年5月20日对信访人进行电话回访,信访人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无法联系。    
三、执法人员:赵春鹏 鲍志勇 联系电话:7060633
    四、网格责任人:王金贵 职务:村主任
3
河北省隆化县石灰窑沟村玉林石子厂,每天派出大量有毒气体,被关停期间,现在每天夜间偷着生产,在陈部长来隆化期间,假做掩饰蒙混过关
大气污染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隆化县环保现场检查查,群举报的隆化县石灰窑沟村玉林石子厂名为隆化广源石灰岩石矿业有限公司,法人刘国桐。现加工生产线由隆化县天晟伟业道路建材有限公司负责经营,法人李海龙。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隆化广源石灰岩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2006年首次取得采矿证,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5591平方公里。采矿证有效期限至2016年9月30日。2016年5月6日我局监察人员对其企业进行核查,该企业没有生产,目前企业投资60余万元正在安装喷淋设备,购进10立方米水罐2个,高压水泵4台,普通水泵6套,喷水车1辆,固定喷淋点25个,购进4500平米防尘网,料堆完全苫盖,喷水车定时厂区道路进行喷洒降尘。
    隆化县天晟伟业道路建材有限公司已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我局计划近日对其企业进行验收监测,验收报告合格后为其办理验收手续。
    目前该企业没有生产,如企业恢复试生产我局将加大对其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转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回访情况
2016年5月20日隆化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信访人进行回访,信访人表示满意。
执法人员:李彦民 马志华 刘龙 联系电话:7060211
网格化责任人:尹建平    联络电话:15373149999
4
承德市隆化县二道营村化肥厂排放有毒气体导致庄稼坏死,化肥厂每天排放大量白烟,导致厂附近的庄稼大片坏死,减产颗粒无收。希望有关部门进入调查;给生活在村里的人一个干净的环境。使庄稼能够正常生产。
大气污染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二道营村化肥厂,工商注册名为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8年3月投入建设2011年10月开始试生产,并通过承德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后正式生产,该公司主要产品粒状磷酸二铵,排污许可证编号为pwx-130825-0010.
二、调理处理情况
经隆化县环保局现场检查,群众反映该企业排放有毒气体导致庄稼坏死,企业排放大量白烟导致企业附近的庄稼大片坏死,经实地核查不属实,有图片资料为证。
此外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对该企业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 监测报告编号TD-PW-1605-073,监测结果达标排放。
三、回访情况
2016年6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信访人进行电话回访,信访人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
网格责任人:袁志刚   联系电话:13315883777
执法人员:李彦民 刘龙
联系电话:0314-7060211
5
我是兴隆县平安堡镇土城头村村民,现住铁厂家属院,百姓都不敢开窗,河道流淌着灰褐色的臭水,臭气弥漫在空气中,无法呼吸,我们小区就在河边,井依着河边打的,这样的水对居民的生命造成极大威极大威胁,不要等出事以后再来治理那就晚了,请环保部门重视。
水污染
2016年7月11日,承德市环保局接到一村民反映关于我是兴隆县平安堡镇土城头村村民,现住在铁厂家属院,百姓都不敢开窗户,河套流淌着灰褐色的臭水,臭气弥漫在空气中,无法呼吸的河北省环保厅12369环保“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转办单(函件编号:2016888802344)后,安排北营房环保所现场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经核查,举报反映的情况存在。对此,今年以来我县采取4项措施,改善柳河水环境。
1、由市局牵头,已聘请环保部规划院对柳河环境治理做具体规划方案,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开展综合治理,改善柳河水体环境质量。
2、目前为改善水体环境,正在开展污水治理工程。①县城污水处理厂正在升级改造之中。②北区小区、平安堡华峰小区和平安堡新区已建设完成污水处理站项目,计划年底前投入运行,原来的污水排放问题将得到解决。
3、柳河沿岸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已由县住建局牵头正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之中。
4、柳河上游河道环境综合治理由水务局牵头,每年按规划进度分阶段实施,目前已治理到小河南段。
2016年8月2日我局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信访人对采取的措施比较满意。
网格化责任人:张汉富   13363148808
执法人员:张国伟13833415555 杨玉强 15233425110
6
承德市平泉县小寺沟采石厂粉尘污染
大气污染
2016年8月8日,承德市环保局接到省环保厅12369转办单(函件编号为:2016888802429)关于“我是承德市平泉县小寺沟人,我们承德地区是美丽的避暑胜地,可是我们地区还有很多污染企业,制造的灰尘满天飞,尤其是小寺沟几个采石厂的石矿灰尘,这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采石厂的效益特好,天天许多大车往外拉石籽,大部分好向是修高铁。当地环保局要求用水往石头上浇水来抑止粉尘,结果还是粉尘满天飞,细粉尘飞的更远,家里晒衣服就知道空气中有大量粉尘,吸到肺里的不知有多少了”的信访转办件并依法调查核实。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小寺沟镇共四家采石厂,分别为平泉县小寺沟镇国峰灰石矿、平泉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平泉德泉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静华矿业有限公司。(一)平泉县小寺沟镇国峰灰石矿位于平泉县小寺沟镇山湾子村,该公司于2014年停产至今。(二)平泉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小寺沟镇黑山口社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823000012359,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5547877-3,法定代表人是胡树峰。(三)平泉德泉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平泉县小寺沟镇桥东村,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823694678050E,法定代表人为赵云,该公司年产20万吨石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10月25日通过环保审批,审批文号为承环评(2010)469号,报批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50万吨石子生产线2条,单窑日产200吨石灰立窑4座,企业至今未正式投入生产。(四)承德静华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小寺沟镇桥西村,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13082369208681XY,法定代表人蔡静,其新建4座JHZS250立方米型节能环保自动化立式石灰窑项目于2010年2月通过市环保局审批(承环评[2010]64号),2013年5月通过市环保局验收(承环验[2013]26号)。
二、调查情况
平泉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平泉县小寺沟镇环保工作人员对上述4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平泉县小寺沟镇国峰灰石矿于2014年停产至今;平泉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停产至今, 对厂区物料采取了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平泉德泉矿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正式投入生产,对厂区及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厂区及周边采取了绿化措施;对厂区料堆采取了苫盖措施;承德静华矿业有限公司对厂区及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厂区及周边采取了绿化措施;厂区料堆采取了苫盖措施。按照《平泉县露天矿山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平大气办[2013]1号)要求,6月底,县政府已责令全县露天矿山企业停产整治,公安部门停止对停产整治的露天矿山企业供应火工器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回访情况
2016年8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与信访人进行了回访沟通,信访人电话一直处于停机(无法接通)状态。
调查人员:平泉县环保局 王辉13831438580、张宇飞13731442338、李硕实18730439888;
网格负责人:小寺沟副镇长 王占永
7
河北围场一中在学生上课和学业考试时间进行建筑拆除作业,大型设备噪音极大,影响学生,你们管不,打当地环保电话没人接
噪声污染
一、企业基本情况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在建设教学楼和宿舍楼用房承建单位为承德市热河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张青飞,施工负责人为姚瑞元,联系电话:15903248888。
二、存在的环境问题
反映围场县第一中学在学生上课和学业考试时间进行建筑拆除作业,大型设备噪音极大,影响学生,打当地环保电话没人接等问题。现已查明,围场县第一中学在学生上课和学业考试时间进行建筑拆除作业,大型设备噪音极大,影响学生,问题主要是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在建设教学楼和宿舍楼用房时拆锅炉房时产生的噪声,拆除锅炉房的施工方为承德市热河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承德市热河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张青飞,施工负责人姚瑞元,联系电话:15903248888,围场县环保局根据举报,对该建筑公司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过调查承德市热河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拆除围场第一中学锅炉房时动用大型机械设备,产生的噪音很大,扬尘采取有效措施,但是只有多半天时间就完工,我局接到举报去现场调查拆除工作已经结束,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三、处理措施
    1、对于承德市热河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接到举报就及时进行了查处,对承德市热河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时注意的噪声、扬尘和施工时间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要求,信访人反映的“多次打电话无人接”的问题并不存在,我局信访投诉电话24小时都有人值班。
2、根据监管责任,我局责成围场第一中学加强日常监管,监管责任科室为总务处,负责人为主管副校长康景生,电话:
四、回访情况
2016年7月8日围场县环保局和信访人王志海进行电话联系,电话无人接听,又多次联系均无回音。
执法人员:李晓鹏13703142140     魏搏阳:15831406901
8
兴隆县陡子峪乡龙门和水厂两个村,有人违法盗采山石,执法不严,现在盗挖严重,一直进行!道路压坏,没人管,多次举报,未见成效,
大气污染
2016年7月25日,承德市环保局接到王正义反映关于“承德兴隆县陡子峪乡龙门和水厂两个村有人违法盗采山石,现在盗采严重的河北省环保厅12369环保“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转办单(函件编号:2016888802462)后,根据《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将举报件转交县国土局依据职责调查处理。
由于信访人所留电话为88888888888,未能与信访人取得联系。
网格化责任人:贾国       电话:13832438338
执法人员:王彦一         电话:13731419999
          张振飞               15076951788
9
德市兴隆县半壁山镇政府在孤山子镇榆木岭村栅子沟水源地建垃圾填埋场,榆木岭村民将影响榆木岭一半居民的6个居民组、720口人的人畜饮水及环境污染问题
固废污染
2016年7月11日,承德市环保局接到王铁龙反映关于要在我村姗子沟建设垃圾填埋场,将影响榆木岭一半居民的6个居民组、720口人的人畜饮水及环境污染问题的河北省环保厅12369环保“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转办单(函件编号;2016888802538)后,安排兴隆县环保局半壁山环保所现场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兴隆县半壁山镇政府为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创建“美丽乡村”,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按县政府统一规划要求,由半壁山镇政府牵头,拟在半壁山及周边区域建设一处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于解决半壁山镇、孤山子镇等五个乡镇的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经核实,半壁山镇政府聘请了有关环评单位技术人员对垃圾填埋场项目进行了勘察选址,初步选定孤山子镇榆木岭村姗子沟。但没有最终确定,也未开展其他前期工作。半壁山镇政府与孤山子镇政府对此项目也进行了对接,最后达成共识。如果从环保角度项目开展前在公众参与调查、卫生防护距离等各环保技术方面达不到环评要求,将重新选址建设。因此该项目并未真正实施。
2016年8月2日,兴隆县环保局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信访人对我局的解释比较满意。
二级网格化责任人:高志刚         13633144406
执法人员:赵玉健 13603345508王贺13633249618
10
"冠峰饺子"住宅 底商非法餐饮营业,无任何相关手续,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私自安装排烟管道,油烟刺鼻、噪声刺耳,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生活及隐私,无法正常休息居住,违反大气环境保护法规及食药监管相关规定,建议及时制止,避免违法违规行为肆意猖獗!
大气、噪声污染
经双滦环保分局现场检查,该饭店存在以下问题:①炒菜油烟未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直接排放;②油烟风机未进行降噪处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针对此情况,我局对饭店负责人提出了以下要求:①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安装完成之前禁止油烟排放;②对油烟风机进行降噪处理,从而减少噪声的排放,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回访情况:2016年7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刘柏超进行了回访,举报人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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