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商用建筑禁止新改扩建饭店 露天烧烤最高罚2万
来源: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16-02-25 00:00浏览次数:

3月1日起修订后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

非商用建筑禁止新改扩建饭店
露天烧烤最高罚2万

 

  本网讯(记者杨宁)2月23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3月1日起将在我市全面实行修订后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规定,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对露天烧烤、焚烧秸秆等行为做出了严厉处罚。

  据悉,当前我市在居民住宅楼开饭店现象较多,市区内许多居民楼一层的居民都把房子出租出去开成了小饭店,一些住宅楼高层也不乏私家菜馆。新《条例》出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和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要求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整改、关闭或处罚。

  此外,新条例还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露天烧烤食品。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一千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市环保局大气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承德还将配套出台《承德市大气污染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打击各项违法污染大气行为,保障承德的蓝天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