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环保部网上公开信访案件
来源: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15-03-28 00:00浏览次数:

序号
反映问题
污染类别
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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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口述反映承德市平泉康泰热力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信访人称该公司于2011年建成,公司储煤场距信访人房屋仅几米至几十米,且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村民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无果。来访要求企业治理污染。0000002014F0000099
大气污染
我局查看环境保护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关于平泉康泰热力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环境保护信访信息管理系统:2014F0000099号),信访人反映该企业储煤场距其房屋仅几米至几十米,且未采取防风抑陈措施,粉尘污染严重。此信访问题经局领导批示,责成环境执法稽查大队执法进行现场查处,现将有关情况上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平泉康泰热力有限公司西城区热源厂,法定代表人康福军,位于平泉县河西工业组团内,占地面积26666.8平方米,东侧为园区外环路,西侧距离信访人家约10米,南侧为660米为河西村居民2组,北侧370米为西坝村。企业于2013年5月份由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平泉康泰热力有限公司西城区热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9月17日经承德市环境保护局批复。 企业分两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于2012年6月份建设完成,同年11月份投入生产;二期工程预计2014年实施。项目总投资约38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2万元。一期主要生产设备有29MW供热锅炉一台,生产原料为原煤,总供热能力达到130万m3。 二、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运行中,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封闭燃煤场和脱硫塔,生产至今未验收。 三、处理意见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在2014年取暖期开始前,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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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再次反映承德市隆化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建成,2006年开始投产,主要生产铁精粉,并采选磷、钛。根据环评报告批复,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可外排。但该厂回水池内含毒废水经常外溢后直接进入该村河道,后汇入武烈河内。村民饮用水受到影响,只能买水吃。粉尘、废气造成当地空气污染严重。机器噪声严重扰民。要求:关停该企业。并公布地方环保部门对该村水质的监测结果。0000002014F0000431
水污染、
粉尘污染、水污染
2013年1月10日承德市环境保护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于赴隆化县韩麻营镇隆化县顺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进行检查。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该企业位于隆化县韩麻营镇小乌苏沟村,企业全称隆化县顺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勾金城。该企业主要产品为铁精粉和磷精粉,年处理铁矿石450万吨,年产铁精粉80万吨,磷精粉3万吨。主要生产设备:旋回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5台、球磨机12台(3660型)、磁选机82台、浮选机34台。该企业一车间于2003年11月由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为企业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3年11月通过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竣工后,于2005年6月经承德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使用。二车间于2006年5月由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为企业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年7月通过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竣工后,于2007年4月份投入试生产。2008年7月经承德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选磷车间于2008年7月由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为该企业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年7月经承德市环保局审批,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于2007年4月份投入试生产,2008年9月1日经承德市环保局审批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3年1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因尾矿库回水阀门出现故障,导致尾矿库回水排放至厂区外河道内。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及《承德市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超过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倍以上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三倍罚款”相关规定,我队拟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170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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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镇河东原龙头山小林场院内的围场胜和造型材料厂产生噪声和排放的废气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排放的废气导致信访人产生过敏反应,要求胜和造型材料厂搬迁,并补偿信访人受到的损害。1308002014F0000001
噪声污染、大气污染
经查,信访人所放映的胜和造型材料厂位于围场县围场镇河东原龙头山小林场院内,企业全称:围场胜和造型材料厂,法人代表谢玉海。该厂于2003年筹建,2006年建成后投入生产。主要产品为充填砾石、绕丝沙、汽油水井防沙作业用的石英砂,石油压力裂支撑剂用砂,年产2万吨。主要生产设备:提升机、煤气发生炉、烘干滚筒、振动筛、冷却罐。生产工艺为,用装载机把原材料湿擦洗砂端到下料口处,经过螺旋给料机定量给料,用斗提机提到烘干滚筒内,用煤气发生炉加热烘所产生的热气、水蒸气经过引风机引入除尘仓,脱硫塔内除尘脱硫处理,烘干后得砂经过筛分进入大罐冷却、计量包装、入库、再检测、合格出厂。环保审批手续情况:2003年7月21日由承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为该企业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3年7月通过围场县环保局审批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2014年7月中旬企业向围场县环保局提交验收申请。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4年10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中,水除尘,碱法脱硫设备运转正常。通过查阅2014年7月2日围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企业噪声、废气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信访人李金芝曾于2014年初向围场县环保局反映该信访问题,县环保局于2014年8月20日对该信访问题出具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信访人所反映过敏问题,没有确实证据显示,不能判定与胜和造型材料厂排放废气有关。由于胜和材料厂具有合法的环保审批手续,现有的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其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围场县环保局认为访人李金芝提出的要求该厂停产、搬迁的诉求无法满足。因市场对擦洗砂需求量逐年增加,该厂现生产规模已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该厂已在围场县四合永镇,租用厂房新建生产线,预计2015年4月份前搬迁。 同时我局执法人员与信访人李金芝联系,信访人表示不同意围场县环保局出具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并于2014年10月14日向执法人员递交了《复查申请》要求进行复查,环境执法稽查大队执法人员现正在对该信访案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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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县碾子峪镇岭西村村北,过炮岭隧道桲萝台乡,“京城集团”和“剑锋”两个大的铁选厂,生产废水排放到潘家口水库,污染环境和水资源。1308002014F0000002
水污染
2014年3月5日,我局接到关于宽城满族自治县碾子峪镇岭西村北,桲椤台乡“京城集团”和“剑锋”两个铁选厂,生产废水排放到潘家口水库,污染环境及水资源问题的交办件(省厅群众来访事项登记表:来访字[2014]019号),经领导批示,责成环境执法稽查大队进行查处。2014年3月18日,环境执法稽查大队赴宽城县宽城县碾子峪镇大板村进行现场检查,有关情况上报如下: 一、 企业基本情况 1、信访人反映大屯村剑锋铁矿实为承德剑锋集团龙兴矿业有限公司。承德剑锋集团龙兴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谷丰。项目总投资12657.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2011年建厂,2012年5月投入生产。2011年5月由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宽城龙兴矿业有限公司30万吨铁选厂异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9月3日由承德市环保局审批,2013奶牛8月7日由承德市环保局验收。排污许可证号:PWX-130827-0155,有效期为: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9月30日。年处理钒钛磁铁矿432万吨,年产铁精粉30万吨。主要生产设备:2736型球磨机4台,2754型球磨机4台,磁选机16台。 2、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宽城县百草林京城矿业实为京城矿业集团下属的宽城双茂矿业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宽城县桲椤台镇炮岭村,法定代表人:赵长柱。项目总投资82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6万元。2009年建厂,2011年投入生产。2009年3月由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编制了《宽城双茂矿业有限公司年产41万吨铁精粉铁选厂迁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5月13日经承德市环保局审批,2011年6月23日由承德市环保局验收。排污许可证号:PWX-130827-0049,有效期限为: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9月30日。年产铁精粉41万吨。主要生产设备:3645型球磨机2台、3650型球磨机2台,磁选机6台。 二、 现场检查情况 稽查人员对剑锋集团承德剑锋集团龙兴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废水打入尾矿库,循环使用,未发现外排及外排迹象。 对宽城双茂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企业生产废水打入尾矿库,循环使用,未发现外排及外排迹象。 稽查人员要求宽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加强对上述企业不定期检查及夜查,避免企业偷排偷放。 我局执法人员电话与信访人联系回访,信访人说上述企业存在偷排现象,执法人员告知信访人如发现企业存在偷排行为,可随时拨打“12369”热线举报。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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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甲山镇黄杖子村村南500米处,正桥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时噪声、粉尘、烟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果。1308002014F0000003
噪声污染、大气污染
2014年1月23日,我局接到关于承德县甲山镇黄杖子村村南500米处,正桥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时噪声、粉尘、烟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问题的交办件(省环保厅群众来访事项登记表:来访字[2014]003号),经局领导批示,责成承德县环保局进行现场查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为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公海波,建于承德县甲山镇黄杖子村,开采矿山位于场区后方。该项目年产冶金白灰70万吨,有六套破碎系统,建于封闭车间内。主要设备有立式灰窑20座,分为4条生产线,1、2号生产线分别有立窑4座,共用一套除尘脱硫设施和一个排放口,3、4号生产线分别有立窑6座,均建有除尘脱硫设施,共用一个排放口。生产工艺为将矿山开采石灰石进行破碎,经布料机与原煤及其他辅料按比例进入立窑中煅烧,煅烧后进入成品仓运输外售。现场查阅了企业环评文件,1、2号生产线8座立窑于2006年8月由承德县环保局批复,3、4号生产线于2007年12月30日经承德县环保局批复,4条生产线于2009年12月15日经承德县环保局验收。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3年5月该企业1、2号生产线因除尘脱硫设施故障未正常使用,承德县环保局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并暂缓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于6月份对1、2号生产线除尘脱硫设备进行拆除重建,9月14日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行。10月30日该企业因3、4号线生产责任事故进入全面停产状态,停产期间对3、4号生产线除尘脱硫设施进行技改,12月中旬技改完成。11月25日1、2号生产线复产,12月20日3、4号生产线复产。 此次现场检查时企业三套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破碎系统未生产。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现场出示2013年10月27日市监测中心站数据,报告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及1、2、3、4号生产线两套总排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监测项目均未超标(监测报告附后)。 该公司破碎设备建于封闭车间内,传送带全部进行封闭,除尘脱硫设备基础建有降噪减震措施。 三、处理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承德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矿山开采时减少炸药爆破装药量,并规范放炮时间,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加大对各治理设施管理和检修力度,确保破碎及传送设备封闭设施完善,除尘脱硫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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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县长丰铁矿有限公司在山湾子庄长河水系南煤岭子处河床上修建一层尾矿库,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当地水源,影响当地村民正常生活。1308002014F0000004
大气污染
2014年5月4日,我局接到关于宽城县长丰铁矿有限公司在山湾子长长河水系南煤岭子处河床上修建一层尾矿库,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当地水源,影响当地村民正常生活问题的交办件(省厅群众来访事项登记表:来访字[2014]039号)。经领导批示,责成环境执法稽查大队进行查处。2014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有关情况上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信访人所反映的宽城县长丰铁矿有限公司实名为承德宽丰长丰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宽城县峪耳崖镇山湾子村,企业东侧靠山,南侧为长河,北侧为山家湾子村,西侧为大庙沟村。法定代表人:李国军。企业2002年建厂,同年投入生产。年产14万吨铁精粉。企业相关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号:PWX-130827-0071,有效期限:2013年10月31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6台,球磨机9台,磁选机10台。 现宽城县及所辖乡镇、行政村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在建设中。 二、 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生产废水按照环评要求经干排设备处理后打入尾矿库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信访人所反映的南煤岭子排放场,现场检查时未使用。该场为细泥排放场(尾矿干排后的细泥),占地为水毁地,企业在国土部门已办理水毁地恢复耕地项目,但该排放场未经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014年4月16日,宽城县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限期改正环境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该场所排放尾矿砂。未经宽城县环保局同意前不能擅自使用该排放场。 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宽城县环保局对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企业南煤岭子排放场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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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矿业的尾矿库位于承德市双滦区大庙镇,建在陈营子村2、3、4、5组,来访人反映其粉尘污染严重并对当地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困扰当地村民生活,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至今未制止。1308002014F0000005
水污染
接到关于双滦区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粉尘污染严重并对当地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的问题(省厅群众来访事项登记表:来访字〔2014〕026号)的交办件,经局领导批示,责成环境执法稽查大队执法进行现场查处,有关情况上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承德双滦建龙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志辉,位于双滦区大庙镇陈营子村,西侧为陈营子村、东侧为承围公路、南、北侧均为山坡荒地。2006年5月份开工建设,2007年1月份建设完成并投产,其中,选厂占地面积22200平方米,尾矿库占地面积4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950万元,环保投资1485万元。主要生产原料为铁矿石,产品和年产量分别为铁精粉41.46万吨、钛精粉15万吨和磷精粉30万吨,主要生产设备有球磨机6台、破碎机7台和磁选机20台,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球磨-磁选-成品。 企业于2006年3月份由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承德市双滦建龙矿业有限公司陈营子选矿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4月3日经承德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07年12月7日经承德市环保局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12月17日。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中,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粉尘污染的现象,企业尾矿库废水循环使用,根据企业提供的双滦区疾控中心2013年4月份和5月份对厂区下游饮用水的检验报告显示所检参数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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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围场胜和造型材料厂于2006年建成,距投诉人住宅20米,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废气给投诉人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投诉人皮肤过敏、头晕等症状,要求该企业停产或搬迁。 注:来访人手持2014年8月29日围场县环保局为来访人出具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经监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均达标。2014年11月14日围场县政府出具了复查意见、2014年12月19日承德市政府也出具了复核意见书,均支持围场县环保局的意见。0000002015F0000101
噪声污染、
大气污染
该信访人曾于2014年多次向县、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县、市两级人民政府反映过此问题。2014年12月承德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信访事项进行复核,2014年12月9日承德市人民政府针对该信访事项出具了《信访事项复核答复意见书》,并注明此复核意见为环境信访事项终结意见。 建议环保部信访办不再受理此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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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县一家铁选厂破坏生态环境及污染问题。1308002014X0000005
 
 固废问题
2014年4月11日,我局接到关于宽城县一家铁矿厂破坏生态环境及污染问题的交办件(省环境信访事项交办通知:冀环信〔2014〕171号)。4月24日,承德市环境执法稽查大队赴现场进行查处,有关情况上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举报信反映的宽城通达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宽城县碾子峪乡沙窝店村,企业东侧为沙窝店村,南侧为小方沟村,西侧为小萝卜厂,北侧为建龙铁矿。法定代表人:刘学良。主要生产规模:年处理60%品味铁精粉20万吨,年产66%品味铁精粉18.2万吨。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3台,球磨机2台,磁选机4台。企业2006年8月建厂,因未取得备案证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宽城县环保局因此问题对其进行处罚。2011年8月宽城通达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承德市科学研究院对其现有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2012年初通过承德市环保局审批,2014年3月由宽城县环保局审批同意试生产。 二、现场检查处理情况 稽查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举报信所反映企业向榆树林村北台子庄上游的小谷道沟拉尾矿粉倒入该沟的问题,经稽查人员了解:小谷道沟,位于厂区西北3公里处,现已完成征山占地,预备把该沟当作固废堆放场所,该堆放场的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企业现还未使用该沟用作固废堆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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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圈子沟镇水泉村养狐厂污染环境问题1308002014X0000004
水污染
2014年3月3日,我局举报中心接到关于牛圈子沟镇、水泉沟村养狐厂污染环境问题的交办件(省环境信访事项交办通知:冀环信[2014]093号),经局领导批示,责成环境执法稽查大队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上报如下: 一、养殖场基本情况: 承德市越盛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承德市双桥区牛圈子沟镇水泉村,法定代表人为岳会昌。2013年7月28日开始建设并投入养殖,占地面积约1000㎡左右,总投资80万元人民币,现有狐狸约300只,其中种狐约100只。该养殖场属于私营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组织成员发展畜禽的养殖、销售、收购、实验和推广花卉新品种种植、销售、收购、提供种植、养殖技术服务。2011年8月10日由承德市双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802NA000025X)。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稽查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厂属于正常运转状态。针对举报人所反映的该养殖厂污染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养殖厂地理位置东侧临山、西侧为村路、南侧耕地、北侧距最近的两户人家600米左右。养殖厂饲养狐狸所产生的粪便经过发酵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养殖厂用的水每天由车辆运输到场内,用水量约为0.5m?。 针对该养殖厂的动物卫生问题,承德市双桥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于2014年2月17日责令该养殖厂负责人,要求尽快迁址。经与该养殖场负责人了解得之,由于狐狸现在处于繁殖期的原因,暂时不能进行搬迁,预计将在2014年8月将现有养殖厂进行迁址。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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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县河北盛丰钢铁公司排放废气以及生产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请对反映情况依法进行查处1308002014X0000003
 
大气污染
噪声污染
2014年1月24日我局接到关于宽城县河北盛丰钢铁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的函(省环境信访事项交办通知:冀环信[2014]042号)。经局领导批示,责成市环境执法稽查大队进行现场查处。2014年2月19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赴宽城县宽城镇盛丰钢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永利。位于宽城县宽城镇。2003年建厂,2003年10月开始投入生产,设计产能年产230万吨铁、年产220万吨钢。主要生产设备:一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2103高炉2座,363烧结机2座,2003年7月由河北省冶金能源环保研究所编制了《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炼钢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4年1月17日经承德市环保局批复,2005年4月27日经承德市环保局验收。企业二期项目于2004年1月17日经承德市环保局审批建设,2006年开始筹建6503高炉1座,2003烧结机1座。2007年投入使用,2008年10月经承德市环保局验收。因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企业于2009年底拆除一期2103高炉2座,2010年企业技术改造新建2003烧结机1座,10803高炉1座,65003/h制氧机1座。2011年投入使用。 二、 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6503烧结机机头采用电除尘和脱硫除尘,机尾采用多管除尘器,10803高炉采用布袋除尘器。污染物处理设施均正常使用。 查阅企业最近一次监测报告为2013年10月20日由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有组织排放点监测项目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2012)排放要求,为达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0.777mg/m3,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排放标准,为达标排放。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排放标准,为达标排放。2014年1月20日,宽城县环境监测站对企业进行季度常规监测,因企业未缴纳监测费用,未出具监测报告。 三、处理情况 稽查人员要求宽城县环保局对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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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新村选矿厂、顺达选矿厂污染环境问题。1308002014X0000002
水污染
2014<span style="color: b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