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控制新增污染源。加强新上项目环保审批把关,支持引导清洁生产项目,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增加,实现项目增加,污染排放强度不增加,为“双三十”污染减排预留下足够空间。
二是加强重点排污老项目的减排治理力度,推进减排工程进度。按照年初年度减排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强化责任,倒排工期,狠抓落实。
三是加强减排项目日常监管,确保实现减排目标。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减排工程稳步实施,并达到减排工程设计标准。目前,各重点减排工程正在加紧实施中,全部完成后,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989.04吨、氨氮78.1吨、二氧化硫335.82吨、氮氧化物60.71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