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市坚持把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和民生工程来抓,以节能减排“22221”和环境保护“23322”行动计划为抓手,淘汰取缔了严重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球团、砖厂、水泥立窑、工业锅炉等落后18项;完成电厂、烧结机脱硫、工业锅炉脱硫等12项工程减排项目,21项管理减排项目,取缔和治理燃煤锅炉92台,开展了一系列“蓝天工程”。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9天,一级天数为182天,再创新纪录。市区及各县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提前兑现了“城市环境质量三年上水平”的目标承诺。
今年,我市继续做好环境治理工作,推行主城区内“黄标车”限行,加大汽车尾气检测力度等一系列措施,确保空气质量高优良率。截至2012年8月8日,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以上天数为213天,其中一级天数为85天,空气质量达优天数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据悉,此次获奖城市按奖项获得奖励资金40万元,将用于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并以此激励和调动抓好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积极性,为“十二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